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原学者工作站一期建设项目(监理部分) -询价公告

发布者:城建学院发布时间:2026-01-09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原学者工作站一期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规划建设组培间、生理实验室、分子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建设工程包括各实验室房屋装饰、水电改造与安装等,规划建筑面积约550平米。项目(监理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内容和要求,并于2026116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见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原学者工作站一期建设项目(监理部分)

2.采购方式:询价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5000.00元

4.采购说明对2026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伊滨校区)中原学者工作站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中包含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进行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开始时间以各施工项目开工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

1)按国家、行业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文件与规范要求。

2)严格核查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严禁用于工程。

3)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严格验收,未达标不得进入下一工序。

4)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要求施工方整改,必要时签发暂停令,整改合格才允许复工。

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结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报价文件中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报价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在报价文件中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保证明(须在报价文件中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途径)。

3.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4.供应商须承诺全部响应采购需求和质量要求,方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报价文件一式两份、胶装(含电子版一份),不接受活页装订,不接受邮寄,格式见附件。

三、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116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报价文件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密封完好状态递交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城建学院3号楼307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询价公告期限

1.本次询价公告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城建学院-通知公告”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五、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13525919964


附件附件1 报价格式.docx


上一篇:下一篇: